交通法规 2022-08-11 08:37:09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第一攻坚冲刺30天会议精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第一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积极应对当前大气环境严峻形势,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(一)限行时间内,由我市核发号码(含临时号码)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。具体为:机动车号码尾号为单号的(1、3、5、7、9)在单日上路行驶;机动车号码尾号为双号的(2、4、6、8、0)在双日上路行驶;机动车号码尾号为字母的,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。
三、2017年新乡限行规定
2017年12月4日0时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。
2.公交车、客车、单位班车、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、邮政专用车、学校校车、保险勘察车、医疗废物转运车。
1.第一(含第一车辆)、第一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(电力、通讯、热力等)。
五、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。
107国道以西、北环路以南、南环路以北、西环路以东(不含上述道路)范围内道路限行。
(二)不受单双号限制的车辆:
四、在限行期间,提倡绿色出行,市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。
6.外地号码车辆、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车辆。
一、2017年新乡限行时间
4.车身喷涂统一代表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。
3.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、市政热力施工作业车辆、殡葬车、洒水车。
二、2017年新乡限行区域